皮肤癌其实并不可怕,只要我们能在其早期发病及时治疗,是完全可以治愈的。但如发现比较晚,则会有治疗带来很大的困扰,甚至患者朋友会出现生命危险。因此,早期发现皮肤恶变的症状及表现有其特殊的意义。
第一类皮肤癌是恶性黑瘤,其特征有四:
①不对称。形状不对称的痣,如果表面又不平滑者要引起注意。
②边缘粗糙,有时还会有裂缝,这与正常的黑痣边缘平滑刚好 相反。
③颜色多具有混合色,特别混有棕色或墨黑色,有时也混有红、白及蓝色。
④多大于1/4厘米。
第二、第三类皮肤癌是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痛,其特点有四:
①暴露于阳光的部位,诸如头、颈、手背、胸、背部等,如系突性生长物,且长久不消失,此时便要对此引起注意。对长久不消失的暗疮也应提高警惕。
②出血状况。这两类皮肤癌只需经轻微刺激就会出血,而一般的皮肤疾病多数无此特征。
③结痂状况。如果皮肤无缘无故结痂,特别是结痂之后长期不消失者,要引起高度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