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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性肝癌治愈的标准

2015年05月12日

0218

原发性肝癌的疗效评价标准有以下三种:

1.以肿瘤的体积的变化作为衡量疗效的标准,规定如下:

(1)完全缓解:可见肿瘤消失并持续一月以上。

(2)部分缓解:肿瘤两个最大的相互垂直的直径乘积缩小50%以上并持续一月以上。

(3)稳定:肿瘤两个最大的相互垂直的直径乘积缩小不足50%,增大不超过25%并持续一个月以上。

(4)恶化:肿瘤两个最大的相互垂直的直径乘积增大不超过25%。
 
2.以甲胎蛋白的含量变化作为衡量疗效的标准。术后AFP降至正常为手术根治的依据。

3.以治疗后生存期为衡量疗效的标准。治疗后病人生存期的长短反映了治疗的最终效果,所以是最有价值的疗效标准。

来源:37℃医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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