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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因误诊胃癌致老太去世赔偿3万

2015年05月26日

医疗纠纷在我们的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如果误诊造成治疗的最佳时期错过而失去生命,这也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

为应对多发的医疗纠纷,法院出招与辖区医院从而建立医疗纠纷防范机制。今年以来,滨湖法院就审理了9起医疗纠纷案,法官根据案件特点“对症下药”,通过这一机制就调解了6起。

小张的母亲钱老太是名聋哑人,最近,钱老太突感胃部胀痛、反酸,于是和同是聋哑人的丈夫来到了当地的一家医院看病。医院的吴主任初步的诊断为糜烂性胃炎,开了点药让钱老太过段时间复诊。钱老太回家服药后,病情不但没好转,反而更严重。钱老太又找到了吴主任。吴主任建议钱老太做个胃镜检查,但钱老太拒绝了该项检查。吴主任只好要求钱老太要每周去复诊一次。随着病情的恶化,吴主任给钱老太做了B超以及CT检查,通过这些的检查吴主任怀疑钱老太得了胃癌,但是不做胃镜是无法确诊的。钱老太在反复诊疗时病情不见起色后,对这家医院失去了信心,后来便到第二家医院继续治疗。没想到,钱老太在这家医院住院2个月后就因胃癌去世。

小张父女认为,正是因为在第一家医院的诊断失误才会导致了治疗的延误,从而使老人离开了人世,于是将这家医院告了。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释疑解惑,权衡利弊。医院方表示,对在诊疗过程中,服务尚不到位的地方来向小张父女致以歉意,并愿补偿3万元解决纠纷。

滨湖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与辖区内的5家医疗机构联合起来建立工作联络小组,成员由法院民一庭、立案庭法官及医院由医务科工作人员组成,确保发生医疗纠纷后及时介入。该院专设医疗纠纷合议庭,由合议庭审判长亲自抓前期调解。合议庭成员严格依法对纠纷成因、责任分担、损失范围妥善进行认定,审慎裁判各类医疗纠纷。该院还要聘请辖区医院各科室的专业医务人员为特别的联络员,形成法院与医疗机构的互动,对起诉到法院的医疗纠纷案件,坚持诉前、诉中和诉后的信息共享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此外,法官们还要经常开展“送法进医院”活动,选择有典型意义的医疗纠纷案件,邀请医院特别联络员到庭旁听。

通过上面这起医疗纠纷我们看到,医院应该提前做好机制准备,否则一旦出错,临时的补救措施就不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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