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期临床实践证明,肝癌疼痛患者只要及时使用镇痛药,不仅可以有效镇痛,而且可选择镇痛强度低的药物及使用最小剂量。然而在临床中治疗肝癌疼痛的用药中仍存在许多的认识误区,如肝癌疼痛用药的几大误区:
误区一:能缓解部分疼痛即可
临床上对肝癌患者疼痛进行镇痛治疗的目的是消除疼痛,提高肝癌患者的生活质量,让肝癌患者在不痛的状况下睡眠,这是对肝癌患者镇痛治疗的最低标准。理想的镇痛治疗目的是让肝癌患者在不痛的状况下休息、活动、工作,绝不能满足于肝癌患者疼痛部分缓解,必须追求疼痛完全消除。
如果等到疼痛剧烈时使用镇痛药,患者就要遭受疼痛的折磨。如果长期得不到镇痛治疗,肝癌患者容易出现因疼痛导致的与神经病理性疼痛相关的交感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痛觉过敏和异常疼痛等难治性疼痛,因此,不宜等到疼痛剧烈时使用镇痛药。
误区二:阿片类药只宜对晚期肝癌患者使用最大耐受量
临床实践证明阿片类镇痛药的用量有较大的个体差异,少数肝癌患者镇痛治疗需要高剂量,药理实验提示,阿片类镇痛药无封顶效应,只要疼痛加剧,就可增加阿片类药的用量提高镇痛治疗的效果。
对于任何重度疼痛的患者,无论肝癌临床分期早晚,预计生存时间长短,只要镇痛治疗需要,都应及时使用最大耐受量阿片类镇痛药,而不能仅对即将死亡的晚期肝癌患者使用最大耐受量。
误区三:阿片类药出现不良反应就停用
临床实践证明阿片类药的不良反应除便秘外大多数是暂时性的,也是可以耐受的,因此,一见不良反应出现就立即停止使用阿片类药的作法不可取。
误区四:阿片类药一旦使用就无法停用
在医疗实践中只要肝癌患者疼痛病因得到控制,疼痛消除,随时可以停用阿片类镇痛药。当吗啡日用量为30~60mg时,突然停药一般不会发生意外,对长期大量用药的患者逐渐减量停药也不会发生意外,逐渐减量停药的具体做法为。
在最初的两天内减量25%~50%继后每两天减量25%,直至日用量为30~60mg时停药,在逐渐减量过程中,应观察肝癌患者有无疼痛症状出现,若出现疼痛症状且评分大于4应进一步缓慢减量,避免停药太快出现疼痛症状及戒断症状。
误区五:阿片类药长期使用会产生精神依赖性
临床实践中发现,长期使用阿片类药,尤其是采取口服或透皮方式给药,肝癌患者出现精神依赖性(以往称为成瘾)的危险性很小。中国医学科学院孙燕院士在长达40多年肝癌诊治过程中,只见到4例肝癌患者出现精神依赖性,而且平均每10年才见一次;并且,国外的研究报告称,使用阿片类药出现精神依赖性的危险性低于万分之四(即4/11882),这足以说明肝癌患者使用阿片类药导致精神依赖性的几率很小。